「律师」是宋诗中常见的意象之一。在现存宋诗作品中,这一意象多见于刘一止、周紫芝、李复等诗人,常与「寺」等意象并存。如《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公真赞》《题净空泉二首 其二》《山居杂颂七首 其六》等作品,均体现出「律师」这一意象的艺术特征。
本意象在宋诗中主要集中于少数诗人创作。
从作品数量分布看,刘一止相关作品显著多于其他诗人,是现存宋诗中「律师」意象的重要创作者。
刘一止《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
周紫芝《题净空泉二首 其二》
饶节《山居杂颂七首 其六》
李复《西湖寺》
释德洪《宣律师赞》
释居简《赠皓律师》
山 · 雨 · 水 · 风 · 春 · 雪 · 月 · 花
东山书院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