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理」是宋诗中常见的意象之一。在现存宋诗作品中,这一意象多见于彭龟年、陈普、吴潜等诗人,常与「春」等意象并存。如《送王教授之官临邛》《谢天爵惠诗和韵》《孟子 存心养性》等作品,均体现出「义理」这一意象的艺术特征。
本意象在宋诗中主要集中于少数诗人创作。
从作品数量分布看,彭龟年相关作品显著多于其他诗人,是现存宋诗中「义理」意象的重要创作者。
魏了翁《送王教授之官临邛》
陈普《谢天爵惠诗和韵》
陈普《孟子 存心养性》
吴潜《赋惠计院允堂》
邵雍《事体吟》
阳枋《和峡州赵教授春后雪中…》
彭龟年《送徐仲洪尉南安八首 …》
张九成《客观余孝经传感而有作》
彭龟年《挽沈漕宜之父主管》
释咸静《拟寒山自述 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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