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是宋诗中常见的意象之一。在现存宋诗作品中,这一意象多见于岳珂、刘敞、曹勋等诗人,常与「蓬莱」等意象并存。如《青州资政寄示小楷伯夷颂许昌相公以诗跋尾因作诗谢二公兼呈永兴观文相公》《右军尚书帖赞》《宫词三十三首 其六》等作品,均体现出「法书」这一意象的艺术特征。
主要诗人分布
本意象在宋诗中主要集中于少数诗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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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珂:2首(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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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敞:1首(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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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勋:1首(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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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1首(约14%)
从作品数量分布看,岳珂相关作品显著多于其他诗人,是现存宋诗中「法书」意象的重要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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