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从」是宋诗中常见的意象之一。在现存宋诗作品中,这一意象多见于刘克庄、吕陶、张孝祥等诗人,常与「草」等意象并存。如《喜洪君畴除工侍内制 其二》《和周简州寄范蜀公三章 其三》《续作永昭陵挽词五首 其五》等作品,均体现出「法从」这一意象的艺术特征。
本意象在宋诗中主要集中于少数诗人创作。
从作品数量分布看,刘克庄相关作品显著多于其他诗人,是现存宋诗中「法从」意象的重要创作者。
刘克庄《喜洪君畴除工侍内制 …》
吕陶《和周简州寄范蜀公三章…》
欧阳修《续作永昭陵挽词五首 …》
张孝祥《题方务德静江所作雪观》
彭龟年《挽尤尚书二首 其二》
曾协《代人上平江徐侍郎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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